20121024

100萬變成1500元


最近行政院的搞告太過火熱,火熱的原因不是因為太好而是不好到讓人罵聲連連,結果臥虎藏龍的網友做出了一支近似度90%的廣告來提出問題:「用1500元拍行政院100萬的廣告」。標題很聳動,但卻不實際。

廣告裡提出的成本費用:
咖啡(OL道具)
45
燈光(租)
1,000
工作人員飲料
108
工作人員晚餐
335
總計
NT$1,488

看完以上,正常人總該疑惑,那最基本的演員費用呢?

總不會拍攝廣告之際,拍攝人員度大家喊話,廣告是為國家拍,因此請大家本著為國家付出,所以不、支、薪吧?再怎麼說,總得先滿足馬斯洛德第一層需求啊。

更不用說場地租借費工作人員支薪費用專業人員支薪費用(如導演、後製)或器材費用(最好是只需要燈光配合,佈景呢?)--這些都還只是檯面上看得到的價錢。

更重要的創意團隊的背後費用呢?且不論最基礎公司經營的營運成本,單只論單次拍攝,所動用的人力、物力,都不可能只是區區一千四百八十八大洋所能解決,這種計算法只能說是一種極端的例證法。拋出一個差異極大的比較題目,讓人願意去注目其中更需要關注的問題,其中的爭議問題才是大家真正該注意的。

本人信仰創意無價,從無到有,絕對是花費許多心血,但是當成品不讓部分的人能接受,要有心理準備被迫接受批判,而且批判也不全然是正確無誤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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